四、行政大樓及榕園停車場供員工及洽公民眾使用,對外開放時間為七時 三十分至十七時二十分,國定例假日不開放。但民眾因辦理活動需要 而提出申請並經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員工停車場不對外開放,柵欄遙控器由機關依員工申請配發。
五、開放停車時間為 7 時 30 分至 17 時 20 分,週休及例假日不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