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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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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 現行條文: |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6六、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以案件或案卷為單位;檔案如僅部分內
容有限制應用之情形者,應採分離原則,僅就其他部分提供之。
本監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如有使用原件之必要者,應於
申請時記載其事由。
檔案內容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有不易於重製或複製等情形者得僅
供閱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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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以案件或案卷為單位;檔案如僅部分內
容有限制應用之情形者,應採分離原則,僅就其他部分提供之。
本監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如有使用原件之必要者,應於
申請時記載其事由。
檔案內容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有不易於重製或複製等情形者得僅
供閱覽。 6
六、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以案件或案卷為單位;檔案如僅部分內
容有限制應用之情形者,應採分離原則,僅就其他部分提供之。
本監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如有使用原件之必要者,應於
申請時記載其事由。
抄錄或複製檔案,如涉及著作權事項,應依著作權法及其相關規定辦
理,應用檔案而侵害他人之著作權或隱私權等權益時,由應用者自負
責任。 6
六、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以案件或案卷為單位;檔案如僅部分內
容有限制應用之情形者,應採分離原則,僅就其他部分提供之。
本部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如有使用原件之必要者,應於
申請時記載其事由。 6
六、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以案件或案卷為單位;檔案內容含有前
點第一項各款所定限制應用之事項者,僅就其他部分提供之。
本部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如有使用原件之必要者,應於
申請時記載其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