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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操行獎狀核給要點 2
貳、目的:為鼓勵收容人在監執行期間改悔向上、恪遵監規,並發揮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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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02 年 12 月 18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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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目的:為鼓勵收容人在監執行期間改悔向上、恪遵監規,並發揮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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