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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辦理義務人繳款應行注意事項 5
五、每日輪值人員應將值勤情形及交接事項,確實記載於「值班紀錄簿」
    備查,並於上班時間知會出納,陳分署長核閱。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