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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實施要點 14
十四、他監移入本監執行之受刑人有關累進處遇,自移入當月起適用本要
      點。
民國 104 年 01 月 12 日修正
14
十四、他監移入本監執行之受刑人有關累進處遇,自移入當月起適用本要
      點。
民國 102 年 07 月 24 日訂定
15
十五、他監移入本監執行之受刑人有關累進處遇,自移入當月起適用本要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