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2:5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檔案應用申請作業流程 1
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為辦理檔案法第 17
    條至 21 條有關檔案開放應用之規定事項,特訂定本流程。
民國 100 年 12 月 19 日修正
1
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為辦理檔案法第十七
    條至二十一條有關檔案開放應用之規定事項,特訂定本流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