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要求約定使用法務資料機關(以下簡稱約 定機關)妥善使用法務資料,落實資訊安全管理作為,並得視需要辦 理對約定機關資訊安全稽核,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確保約定使用法務資料機關(以下簡稱約 定機關)妥善使用刑案與獄政等資料,落實資訊安全管理作為,特訂 定本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