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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1
一、本署為有效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提升機關為民服務效率及品質,依據
    行政院函頒「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訂定本要
    點。
民國 102 年 06 月 18 日訂定
1
一、本署為有效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提升機關為民服務效率及品質,依據
    行政院函頒「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訂定本要
    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