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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收容人獎狀核給實施要點 3
三、參加全所性文康或藝文競賽活動成績優良者,依核定之實施計畫所定 辦理獎狀之核給,不受本要點之限制。
民國 102 年 06 月 19 日訂定
3
三、參加全所性文康或藝文競賽活動成績優良者,依核定之實施計畫所定 辦理獎狀之核給,不受本要點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