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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收容人電視接見實施要點 1
一、法令依據:
    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 79 條、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 31 條及觀察
    勒戒處分執行條例第 12 條之規定辦理之。
民國 102 年 03 月 1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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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依據:
    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 79 條、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 31 條及觀察
    勒戒處分執行條例第 12 條之規定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