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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財產登記董監事任期及退場注意事項 6
六、財團法人捐助章程之內容與前二點規定不符者,主管機關應督促其於
    一定期間內依法定程序修正捐助章程。
民國 101 年 01 月 3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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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財團法人捐助章程之內容與前二點規定不符者,主管機關應督促其於
    一定期間內依法定程序修正捐助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