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3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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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6
六、本會受理評議期間,不影響當事人提起其他救濟爭訟之權利。
民國 101 年 11 月 26 日訂定
6
六、本會受理評議期間,不影響當事人提起其他救濟爭訟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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