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務部廉政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辦理檔案法第十七條有關有關民眾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開放之應用事項,特訂定本須知。
一、法務部廉政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辦理檔案法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 有關檔案開放應用事項,特訂定本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