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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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 4
四、下列行為,不適用本要點之規定: (一)政府採購法所定之請託或關說行為。 (二)依遊說法、請願法、行政程序法或其他法令規定之程序及方式,進 行遊說、請願、陳情、申請、陳述意見等表達意見之行為。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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