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1:2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檔案閱覽室使用須知 10
十. 閱覽室內不得有飲食、吸煙、嚼檳榔、喧嘩或妨礙他人閱覽之行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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