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5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機密檔案管理規範 3
三、點收:
(一)辦理機密文書歸檔,應使用機密檔案專用封套,密封歸檔。
(二)封套封面需詳實記載單位名稱、收發來文字號、頁數、件數、附件
      數、案卷內文件起訖日期、保存年限、機密等級及保密期限或解密
      條件等,檔案管理人員點收機密文書時,僅得依封套上記載事項檢
      視,不得拆開封套,封套上記載不全者,應退回補正。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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