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3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社團活動實施須知 15
十五、教輔人員隨時抽查活動情形,得依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品德素養
      考核成績加減分基準辦理學員品德操性成績加減分。
民國 101 年 02 月 24 日訂定
15
十五、教輔人員隨時抽查活動情形,得依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品德素養
      考核成績加減分基準辦理學員品德操性成績加減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