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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官倫理規範 第 23 條
檢察官執行職務時,應與法院及律師協同致力於人權保障及司法正義迅速
實現。
民國 101 年 01 月 04 日訂定
第 23 條
檢察官執行職務時,應與法院及律師協同致力於人權保障及司法正義迅速
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