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辦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加害人強制治療作業辦法 第 15 條
前二條停止及延長強制治療之聲請,由依本法第三十七條聲請裁定強制治
療之該管檢察署檢察官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