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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 第 18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民國 105 年 07 月 22 日修正
第 14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民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訂定
第 14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