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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行注意事項 2
二、本注意事項所稱之變價,包括變賣及拍賣。
民國 100 年 12 月 16 日訂定
2
二、本注意事項所稱之變價,包括變賣及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