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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廉政署人員紀律守則 5
五、(偵查輔助)
    本署人員辦理犯罪調查應恪遵偵查輔助者之角色。
民國 100 年 07 月 25 日訂定
5
五、(偵查輔助)
    本署人員辦理犯罪調查應恪遵偵查輔助者之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