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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廉政署人員紀律守則 1
一、(使命)
    法務部廉政署(以下簡稱本署)人員應不畏任何勢力,全力打擊貪腐
    ,堅持保障人權,實現公平正義,並維護政府形象。
民國 100 年 07 月 25 日訂定
1
一、(使命)
    法務部廉政署(以下簡稱本署)人員應不畏任何勢力,全力打擊貪腐
    ,堅持保障人權,實現公平正義,並維護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