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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公開甄選肅貪業務人員作業要點 1
一、為公開甄選法務部廉政署(以下簡稱廉政署)辦理肅貪業務人員,特
    訂定本要點。
民國 100 年 04 月 20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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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公開甄選法務部廉政署(以下簡稱廉政署)辦理肅貪業務人員,特
    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