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 第 6 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