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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機關推行電話禮貌實施要點 1
一、依據
    法務部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修訂法務部及所屬各機關推行電話禮
    貌實施要點。
民國 103 年 05 月 27 日修正
1
一、依據
    法務部一百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修訂法務部及所屬各機關推行電話禮
    貌實施要點。
民國 100 年 04 月 15 日訂定
1
一、依據
(一)法務部八十九年十月十九日訂定法務部及所屬各機關推行電話禮貌
      實施要點。
(二)法務部九十九年十一月十九日法秘字第 0990500717 號函頒之「法
      務部一百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