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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受理檢舉人身分保密作業注意事項 9
九、檢舉人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本監檢舉時,各科
    室主管應立即受理,並依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列「密」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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