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機密檔案歸還時,應由調案人檢視封套之內容,核對無誤後密封, 並在封套上簽章,註明歸還日期後交由檔案管理人員。檔案管理人 員應檢視封套是否密封,如未密封,即請調案人處理。
十八、機密檔案歸檔時,承辦人員應使用機密檔案專用封套裝封,封口加 蓋印章或職名章後,送交檔案管理辦理歸檔,但案由或案名,得以 代碼或代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