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各類別起分核分要點 15
十五、受刑人因特殊原因者,得於不違反相關法令規範下,經管教小組個
      案討論並做成紀錄,交付累進處遇審查會審核及監務委員會通過後
      ,適度調整其處遇。
民國 104 年 09 月 03 日修正
15
十五、受刑人因特殊原因者,得於不違反相關法令規範下,經管教小組個
      案討論並做成紀錄,交付累進處遇審查會審核及監務委員會通過後
      ,適度調整其處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