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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民眾陳情(請願)案件處理程序要點 9
九、本要點提所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 100 年 02 月 18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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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要點提所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