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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圖書館管理及使用須知 5
五、本館開放時間如下:
(一)書庫:
      1.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開啟,下午五時關閉。
      2.週五:上午九時開啟,下午四時三十分關閉。
      3.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二)期刊區:
      1.週一至週四:上午八時十分開啟,下午九時三十分關閉。
      2.週五:上午八時十分開啟,下午五時關閉。
      3.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三)受訓人員研習上課時間不得進入圖書館。
民國 104 年 12 月 08 日修正
5
五、本館開放時間如下:
(一)書庫:
      1.週一至週四:上午九時開啟,下午五時關閉。
      2.週五:上午九時開啟,下午四時三十分關閉。
      3.星期例假日不開放。
(二)期刊區及電腦區:
      1.週一至週四:上午八時十分開啟,下午九時三十分關閉。
      2.週五:上午八時十分開啟,下午五時關閉。
      3.星期例假日不開放。
(四)受訓學員研習上課時間不得進入圖書館。
民國 100 年 02 月 10 日訂定
5
五、本館開放時間如下:
(一)週一至週四:08  時 10 分開啟,22  時關閉。
(二)週五:08  時 10 分開啟,18  時關閉。
(三)星期例假日不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