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務部矯正署(以下簡稱本署)為使受訓人員愛惜物力,減少公物損 失,除法令別有規定外,有關公物領繳賠償,特訂定本須知。
一、法務部矯正署(以下簡稱本署)為使學員愛惜物力,減少公物損失, 除法令別有規定外,有關公物領繳賠償,特訂定本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