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2.22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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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矯正人員常年教育實施要點 3
三、各矯正機關應指定專人辦理矯正人員常年教育教務事宜,並於每年十 二月十日前將翌年度實施計畫函報本署核定。
民國 104 年 12 月 17 日修正
3
三、各矯正機關應指定專人辦理矯正人員常年教育教務事宜,並於每年十 二月十日前將翌年度實施計畫函報本署核定。
民國 100 年 01 月 17 日訂定
3
三、各矯正機關辦理管理人員常年教育,應訂定實施計畫,並於每年一月 底前函報報本署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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