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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矯正機關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19
十九、役男之膳食規定如下:
  (一)專業訓練期間:由訓練單位統一辦理。
  (二)服勤期間:由服勤單位統一辦理為原則,必要時得採搭伙、外包
        或發給主、副食代金方式行之。
      專業訓練單位及服勤單位應公布經費收支情形,以昭公信。
民國 100 年 01 月 17 日訂定
19
十九、役男之膳食規定如下:
  (一)專業訓練期間:由訓練單位統一辦理。
  (二)服勤期間:由服勤單位統一辦理為原則,必要時得採搭伙或外包
        或發給主、副食代金方式行之。
      專業訓練單位及服勤單位應公布經費收支情形,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