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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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9
九、藥品購入後應交各機關衛生醫療業務承辦科(課、組、室)登記,並 檢查其藥品成分是否與醫師開立之處方箋相符,避免廠商擅自更改或 以劣質品抵充。
民國 100 年 01 月 17 日訂定
9
九、藥品購入後應交各機關衛生醫療業務承辦科(課、組、室)登記,並 檢查其藥品成分是否與醫師開立之處方箋相符,避免廠商擅自更改或 以劣質品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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