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三、糧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報。 四、被告死亡之善後處理。 五、公產及公物之管理。 六、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七、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
總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三、被告入所、出所與攜帶物品之受付及保管。 四、名籍簿、身分簿之編製及管理。 五、糧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報。 六、被告死亡之善後處理。 七、公產及公物之管理。 八、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九、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