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學校置校長一人,聘任,應就曾任高級中等學校校長或具有高級中等 學校校長任用資格,並具有關於少年矯正之學識及經驗者遴任之。 校長之聘任,由法務部為之,並準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相關規定。
矯正學校置校長一人,聘任,應就曾任高級中學校長或具有高級中學校長 任用資格,並具有關於少年矯正之學識及經驗者遴任之。 校長之聘任,由法務部為之,並準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