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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接見室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1
一、依監獄行刑法第七十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三條訂立本注意 
    事項。
民國 99 年 07 月 02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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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監獄行刑法第七十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三條訂立本注意 
    事項。
民國 99 年 05 月 1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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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監獄行刑法第七十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八十三條訂立本注意
    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