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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人權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2
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之聯繫窗口。
(二)本部人權保障議題之蒐集及擬議。
(三)本部人權保障業務之協調及督導。
(四)本部人權保障宣導之整合及分工。
(五)其他人權保障相關事項。
民國 99 年 04 月 19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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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之聯繫窗口。
(二)本部人權保障議題之蒐集及擬議。
(三)本部人權保障業務之協調及督導。
(四)本部人權保障宣導之整合及分工。
(五)其他人權保障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