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分署檔案、行政資訊或卷宗(以下簡稱應用 檔卷),應填具所附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向本分署申請。 前項申請書得以親自持送或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
三、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處檔案、行政資訊或卷宗(以下簡稱應用檔 卷),應填具所附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向本處申請。 前項申請書得以親自持送或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