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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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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收容人懇親活動實施要點 2
二、收容人懇親活動得於春節、母親節、中秋節前夕於六教區教誨堂或其 它適宜之處所舉行,活動當日除電話懇親、無期徒刑以上被告及已判 決確定之收容人面對面懇親外,上午不開封、不辦理接見並停止作業 。
民國 98 年 09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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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容人懇親活動得於春節、母親節、中秋節前夕於六教區教誨堂或其 它適宜之處所舉行,活動當日除電話懇親、無期徒刑以上被告及已判 決確定之收容人面對面懇親外,上午不開封、不辦理接見並停止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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