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會勞動係以提供無酬的勞動服務,作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罰金易服勞役期間一年以下之一種替代措施,屬於刑罰的一種易刑 處分,具有處罰性質。 社會勞動提供之勞動服務內容包括清潔整理、居家照護、弱勢關懷、 淨山淨灘、環境保護、生態巡守、社區巡守、農林漁牧業勞動、社會 服務、文書處理、交通安全以及其他各種無酬且符合公共利益之勞動 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