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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陳情請願疏處小組作業規範 13
十三、疏處陳情請願事件,應本合法、合理、迅速、確實並兼顧便民之原
      則辦理。
民國 98 年 07 月 10 日修正
13
十三、疏處陳情請願事件,應本合法、合理、迅速、確實並兼顧便民之原
      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