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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陳情請願疏處小組作業規範 1
一、本分署為加強為民服務,妥適疏處人民或團體陳情請願事件,特訂定
    本作業規範。
民國 98 年 07 月 10 日修正
1
一、本處為加強為民服務,妥適疏處人民或團體陳情請願事件,特訂定本
    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