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0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體育館借用應注意事項 3
三、使用本館以本所及台南監獄員工同仁與員工眷屬為限。
民國 98 年 05 月 18 日訂定
3
三、使用本館以本所及台南監獄員工同仁與員工眷屬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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