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要點所稱外逃通緝犯,指涉嫌重大刑事案件,逃往國外、大陸地區 、香港及澳門,經司法機關通緝,並由本局依規定提列追緝,且公告 於本局全球資訊網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者。
二、本要點所稱外逃通緝犯,指經本局偵辦涉嫌貪污、毒品、槍械、經濟 犯罪、組織性犯罪及其他重大刑事案件,逃往國外、大陸及港、澳地 區,經司法機關通緝,並由本局依規定提列追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