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4:07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13
十三、助理人員進用以公開甄選為原則、考核及其福利,由計畫主持人循 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任用之,惟進用前應會簽人事單位及主計單位 同意後始得進用,該項業務由各該進用組室負責處理。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