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0:0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檔案鑑定小組設置要點 7
七、本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監人員及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給出
    席費。
民國 97 年 11 月 0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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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所人員及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給出
    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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