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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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附設觀察勒戒處所勒戒費用收取作業規定 11
十一、屬強制執行命令扣押之支票(匯票),交由出納人員簽收後,須經 其通知開立統一收據,並將統一收據收執聯寄發給該管轄行政執行 處。
民國 97 年 09 月 23 日訂定
11
十一、屬強制執行命令扣押之支票(匯票),交由出納人員簽收後,須經 其通知開立統一收據,並將統一收據收執聯寄發給該管轄行政執行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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