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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收容人保外醫治期間應遵守事項 2
二、適用範圍:
    凡本所收容人(含受刑人及受觀察勒戒人)經報請核准保外醫治者均
    適用。
民國 97 年 08 月 18 日訂定
2
二、適用範圍:
    凡本所收容人(含受刑人及受觀察勒戒人)經報請核准保外醫治者均
    適用。